贵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30 09:00 来源: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各区(市、县)医保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
现将《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30日
2023年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全市医保系统要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衷心拥护“两个确立”、衷心践行“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和市决策部署,围绕新国发2号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强省会”行动相关工作,按照“收好钱、管好钱、用好钱”的思路,着力夯实贵阳贵安医疗保障发展基础,全力推动平安医保、便民医保、透明医保、廉洁医保建设,紧扣省医保局“精细管理提质量、贴心服务到基层”行动,全面加快我市现代化医保建设。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党对医保工作的全面领导,突出政治统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用“六个坚持”指导医保工作、解决医保问题、推动改革发展。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深化“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成效,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起抓,着力打造清廉医保。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作风过硬、本领高强,适应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专业化医保干部队伍。
二、持续巩固参保覆盖面
重点关注特殊人群参保率,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学生儿童等重点人群,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村级联动的工作机制,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宣传动员机制。积极探索有效提高参保率的工作机制。
三、深度融入乡村振兴战略
全面落实参保资助、医疗费用报销政策,精准做好因特,殊原因未参保群众的台账管理,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及脱贫人口应保尽保。稳步落实脱贫人口逐步退出医保倾斜政策,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及脱贫人口医保帮扶政策落实和待遇享受情况监测,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因病返贫致贫底线。
四、助力新阶段新冠感染疫情防控
严格落实《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实施“乙类乙管” 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黔医保发〔2023〕1号),做好新冠救治费用支付、结算和清算,确保“乙类乙管”政策落地见效。
五、持续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2000元;完善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制度,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提高到500元。提高“两病”就医保障水平,促进慢性病早防早治。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大病患者费用负担。规范落实医疗救助托底政策。探索完善生育保险制度。
六、深入推进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
按照省医保局的统一部署,聚焦临床使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市场竞争较为充分的品种开展带量采购,力争2023年底药品集采达到500种、耗材达到20种。不折不扣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常态化、精细化监测中选结果执行情况,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加强对中选产品和未中选产品采购的监管。强化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成效的正面宣传。
七、加快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进一步完善全周期跟踪监测机制,定期评估总量调控执行情况。加大医疗机构价格调整参与力度,引导医疗机构主动管控成本、优化医药费用结构、拓展价格调整空间。合理确定价格增长总量,强化公立医疗机构的公益属性。
八、不断提升医药服务可及性
按照《省医保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规定,做好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及我省特殊药品在贵阳贵安统筹区内落地工作。执行全省统一的中药饮片目录、医疗机构制剂目录及医保支付标准。按照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确保2023年底前全面启动DIP实际付费。督促医疗机构加强病案管理及配备编码员,提升病案首页上传的完整率和合格率。努力推动形成以DIP支付方式改革为主,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并存的良好局面。
九、持续加强基金“全链条”监管
强化医保行政监管责任、经办日常审核和稽核检查责任。开展好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深化智能监管运用,推动落实信用监管。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网格化管理。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配合完成飞行检查。认真抓好国家、省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行动。
十、优化提升经办服务能力
纵深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优化拓展“掌上办”“网上办”。持续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试点建设,大力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深化“互联网+医保”便民服务,做好“互联网+诊疗”支付平台试点工作,推进电子医保凭证全流程应用,持续推进移动支付建设。